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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CAD2008对象编辑——打断和合并

时间:2010-11-18 20:34:48 来源:未知
在绘制图形的过程中,有时候需要将一个实体(如直线)打断为两部分,可以使用AutoCAD提供的打断命令进行处理。

一、打断命令为break,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激活打断命令break。1、菜单栏【修改】——“打断”。2、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打断”图标。3、在命令行中输入break或者br并回车。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br BREAK
选择对象:——/*在直线上选定点1作为第一个打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选择点2。1点和2点之间的部分将被删除*/




[第一点(F),表示重新选择第一个打断点,用指定的新点替换原来的第一个打断点。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br BREAK 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f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1、如果要将对象一分为二,并且不删除某个部分,也就是所选对象在一个点处断开,第一个打断点和第二个选择同一个点即可。

2、第二打断点也可以不在要打断的图形上直接选择,可以在图形外选择第二打断点。对于直线,通过直线外的那个点作这条直线的垂线,垂足即为第二打断点。对于弧,通过弧外的那个点作这个弧的法线,与弧的交点即为第二打断点,也就是那个点离打断对象最近的一点。

3、对于圆或者圆弧,执行打断命令break后,被删除的部分将是第一个打断点逆时针转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部分。

选择打断点的时候,最好是关闭“对象捕捉”功能,因为我总是不能正确的选择打断点,总是莫名其妙的从一些特征点处开始打断。

二、打断于点。打断于点是打断命令的派生命令,将对象在一点处打断,生成两个对象,与执行打断命令时,将两个打断点指定为同一个点时的结果是一样的。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打断于点”图标即可,命令行提示如下所示。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_break 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_f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




三、合并对象。合并对象与打断对象相反,可以将两个对象合并成一个对象。合并对象的命令为join,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激活join命令。1、菜单栏【修改】——“合并”。2、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合并”图标。3、在命令行中输入join或者j并回车。

但并不是任何两个对象都可以通过“合并”命令合成一个对象。

1、对于直线,要求两条直线必须共线,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j 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直线:  找到 1 个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直线: ——/*回车*/
已将 1 条直线合并到源
#p#分页标题#e#


2、对于圆弧或椭圆弧,要求两个圆弧或椭圆弧是处于同一个假想圆或椭圆上,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合并两条或多条圆弧或椭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圆弧或椭圆弧。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j 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 [闭合(L)]: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圆弧:  找到 1 个
已将 1 个圆弧合并到源


3、对于多段线,它们之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必须位于与UCS的XY平面平行的同一平面上。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j 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对象:
1 条线段已添加到多段线


4、对于样条曲线或螺旋,它们之间必须相接(端点对端点),合并结果对象是单个样条曲线。

引用内容 引用内容
命令: j 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样条曲线或螺旋: 找到 1 个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样条曲线或螺旋:
已将 1 条样条曲线合并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