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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utoCAD 2010的注释性的文字对象的图纸高度问题

时间:2011-10-05 10:03:03 来源:未知

图纸高度,此处应设置为30,而不是3,然后输入文字。
第三步:选中刚才输入的注释性的文字对象后,按Ctrl+1弹出特性面板,显示的图纸文字高度却不是刚才输入的30,而是3,而模型文字高度却是30。
第四步:继续单击单行文字按钮(此时不再弹出“选择注释比例”窗口,状态栏显示的注释比例为1:10),先指定文字起点,然后指定图纸高度,此处应设置为3,而不是在第二步中设置的30了。
第五步:选中第四步输入的注释性的文字对象后,在特性面板中,显示的图纸文字高度是3,模型文字高度是30。

虽然最后都是在1:10的布局中打印的文字高度为3,但第二步和第四步中,在同样的命令提示下,输入的图纸高度却不一致,这与在单击单行文字按钮之前,状态栏显示的注释比例有关,如果我们在输入注释性的文字对象之前就先在状态栏中设置好注释比例(1:10),就不会有第二步中存在的问题(不弹出“选择注释比例”窗口,输入的数值同第四步)。
对于注释性的块和标注,没有第二步中存在的问题。
在文字样式中,指定文字高度也会有第二步的问题。

第二步中弹出的”选择注释比例”窗口,在退出CAD软件前,只会弹出一次,即使没有选择注释比例,而直接点击关闭按钮(状态栏的注释比例会变为关闭前选择框中的数值),也不会再弹出第二次。
如果在保存该文件前将状态栏的注释比例设为1:1,那么再打开该文件,插入文字注释对象,也会弹出一次选择注释比例窗口。输入的图纸高度同于第二步。
如果在保存该文件时保持状态栏的注释比例为1:10,那么再打开该文件,插入文字注释对象,就不会弹出“选择注释比例”窗口。输入的图纸高度同于第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