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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标准-技术制图-明细栏

时间:2010-11-19 17:10:54 来源:未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技术制图

UDC

明细栏

GB 10609.2-89

Technical drawings

Item list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7573-83《技术制图 明细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图样中明细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与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图中所采用的明细栏。其他带有装配性质的技术图样或技术文件也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

GB 10609.1 技术制图 标题栏

GB 4457.3 机械制图 字体

GB 10609.4 反术制图 对缩微笑复制原件的要求

GB 4457.4 机械制图 图线

3 基本要求

3.1 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细栏。

3.2 明细栏的配置

3.2.1 明细栏一般配置在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按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见附录A中的图A1和图A2)。其格数应根据需要而定。当由下而上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3.2.2 当装配图中不能在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细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幅面单独给出(见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其顺序应是由上而下延伸,还可连续加页,但应在明细栏的下方配置标题栏,并在标题栏中填写与装配图相一致的名称和代号。

3.3 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而又按照3.2.1条配置明细栏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张装配图上。

3.4 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B 4457.3中的要求。

3.5 明细栏的线型应按GB 4457.3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

3.6 需缩微复制的图样,其明细栏应满足GB 10609.4的规定。

4 内容

4.1 明细栏的组成

明细栏一般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质量(单件、总计)、分区、备注等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4.2 明细栏的填写

4.2.1 序号: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4.2.1 代号: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图样代号或标准号;

4.2.3 名称: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必要时,也可写出其型式与尺寸;

4.2.4 数量: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中所需要的数量;

4.2.5 材料: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材料标记;

4.2.6 质量: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单件和总件数的计算质量,以千克(kg)为计量单位时,允许不写出其计量单位;

4.2.7 分区:必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分区代号填写在备注栏中;

4.2.8 备注:填写该项的附加说明或其它有关的内容。

5 尺寸与格式

5.1 装配图中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与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1和图A2

5.2 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单独给出时,各部分尺寸与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

附 录 A明细栏的格式举例

690-1.GIF (11634 字节)

691-1.GIF (11478 字节)

692-1.GIF (12900 字节)

A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东湃、强毅、徐饮周、李善贞。